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新团安置区主体工程结算审计服务(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新团安置区主体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最高限价:东审发〔2021〕17号文收费标准的100%
项目概况:新团安置区用地83.4亩、建筑面积15.9万平方米,合同价4.9亿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企业要求:投标企业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含)工程审核(或复核)服务的业绩【须提供咨询合同及出具的工程审核(或复核)报告,同一合同项下出具多份审计报告或审定单的,金额累计计算】。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
(5)除项目负责人外,必须配备2名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各1名,否则不予认可(注册证书需体现专业)。项目组其他成员需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名。
(6)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
(7)承诺中标后在东台城区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必备的办公设备及相应资格的业务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次招标无需报名,在东台惠民城镇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自行下载;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6日16时00分。
四、评审成交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如为货物采购)。
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本项目(是/否)接受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投标:否。如接受,则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六、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9时00分。
七、本项目发布在东台惠民城镇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招标人代表:焦先生13584764065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女士17501568999
地址:中欧产业园招标中心一会议室代理机构地址:东台市秀峰美墅110号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