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新三期安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投标企业要求” 澄清如下:
投标企业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含)工程审核(或复核)【须提供咨询合同以及出具的工程审核(或复核)报告,同一合同项下出具多份审计报告或审定单的,金额累计计算;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有年度合同,年度合同内有满足以上要求的单项工程合同给予承认,需提供年度合同及单项工程的时间及金额的证明材料。】
东台惠民城镇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